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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优惠政策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
点击量:0次发布时间:2022-11-29 21:18:19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监管的措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依法予以限制。此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列入、移出的记录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采用缓冲期管理的方式,对可提供正当理由并作出改正承诺的企业予以改正的机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的适用情形有两类: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企业不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地址真实且企业可提供正当理由的,不直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给予7天缓冲期。企业在缓冲期内做出守信承诺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歇业登记的,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企业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企业可提供正当理由,不直接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予7天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做出守信承诺并改正不一致的信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把握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的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对适用缓冲期管理的,主动告知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根据《通知》要求,给予企业在缓冲期内及时纠错的机会,降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带来的不利影响,构建更具包容性的信用监管机制,体现有温度的监管,守护企业良好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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